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当夫妻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,则要进行诉讼离婚,而诉讼离婚的成果关键则在于对夫妻感情破裂的关系的相关举证,那么,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资料有哪些,哪些离婚证据有很强的证明力?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律师为大家对相关法律问题作出分析解答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一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资料有哪些
1、重婚或同居等事件被另一方发现,向另一方道歉的书面文书,如保证书等;
2、所在单位发现一方有婚外情,对其生活作风问题进行处理的材料;
3、一方与第三者的书信往来、所发短信息和聊天记录等;
4、双方就离婚问题进行交谈时对方表示同意离婚的录音;
5、一方与第三者出双入对、拥抱等行为的照片;
6、有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;
7、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对双方所作的调解记录;
8、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,如报警后公安机关的接处警笔录,证人证言等;
9、一方吸毒或赌博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,有关机关进行处理的证明等;
10、双方分居满两年的证据;
11、一方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证据,如长期在医院治疗的病例等;
12、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。
二、哪些离婚证据有很强的证明力
只靠间接证据,不能认定事实。有的原告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,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,但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,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,往往会被法庭否定。因为提供证言的证人往往是原告的亲朋好友,因为与原告存在特定的亲近关系,对事件的陈述,有可能存在夸大、隐瞒甚至是虚构的现象,可信度当然遭到质疑;而且,单个间接证据,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,必须要与其它证据联合地一起,才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。
1、以下五类关键的直接证据,能够单独、直接的证明婚外情的存在,具有很强的证明力:
(1)婚外情突然曝光后,过错方写下的表示悔改的“保证书”、“道歉书”等
(2)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,针对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文件与事实
(3)嫖娼事件等,通常有警方介入,有警方的笔录
(4)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
(5)卿卿我我、男欢女爱等超越一般男女关系、过份亲妮,甚至是捉奸在床的拍照摄像
2、收集证据的程序应当合法
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。不得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。
三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时应注意哪些
(1)保证书、道歉书,不能以暴力等威胁手段获得,否则,一旦得到查证,这些证据不但得不到法庭的认可,甚至还有可能使自己的诉讼十分被动。
(2)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证据,除书面证据外,短信、电子邮件等先做公证,再提交法院;
(3)法律不提倡捉奸,收集卿卿我我、男欢女爱等超越一般男女关系、过份亲妮甚至是捉奸在床的证据,难度很大,当事人往往通过拍照摄像收集。在收集这类证据的过程中,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。
(4)是不要进入过错方和第三者的隐私空间收集证据。如果过错方在公共场所表现得过份亲妮,当然不在此列;如果原告在离婚双方的共同隐私空间收集证据,当然可操作;如果在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的隐私空间收集证据,在征得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,也可操作。
(5)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抓了现行,除了拍照摄像取证外,不要有任何侮辱过错方或者第三者的过激的行为,否则容易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刑律。
(6)在取得证据后,要保护好过错方和第三者的隐私,不要把所取得的证据公之于众。否则可能因为侵犯他人隐私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综上所述即是安嘉所专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“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资料有哪些,哪些离婚证据有很强的证明力”的相关的法律知识,相信可以帮助大家解决一定的问题。生活中的有关情形可能会更加复杂,若您还有任何疑问或是相关的法律需求,可以直接致电或是留言咨询,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