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先生与妻子吴女士在八年前相识,分别告别过去,组建成了新的家庭。但没过几年,妻子身体就出现了状况,前两年情况更是急转直下,之后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就住进了ICU,最终经抢救无效,离开了王先生。
而不愉快的是,在临终那几天,妻子彻底失去了意识的时候,王先生的继子(妻子与其前夫所生)擅自转走妻子名下银行卡内达六十万元财产。在妻子刚离世几小时之后,继子便带着妻子的手机离开了北京,由王先生独自一人处理妻子后事。
关于妻子的遗产如何分,双方分歧很大,于是王先生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。
经过多次开庭审理,双方不断交换证据、质证辩论。法院最终认定,在吴女士住院抢救期间转至其子名下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除去吴女士的婚前财产部分,剩余部分加上被其子转移部分,均为夫妻共同财产!
对于作为吴女士遗产部分,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四方均等分配。考虑到王先生与吴女士生前共同生活,且吴女士住院期间及死亡后的相关事宜主要由王先生料理,已经尽到了一定的扶养义务,作为考量因素给予王先生适当多分。
安嘉律师李凤影与林晏生接到委托后,与王先生进行了深入沟通后,着重了解了王先生与亡妻及其继子和父母几方之间的详细相处历程,随后便展开了证据梳理工作,根据大量婚姻家事案件的经验积累,结合全国法院类似经典判例,两位律师针对此案为王先生制定出了具有一定把握的诉讼策略。 庭审中,继子小刘主张:吴女士生前曾明确表示其名下涉案银行卡内财产将全部归儿子所有。而王先生与其母亲婚龄较短,双方感情并不好,在母亲生病期间所需医疗费用都为母亲个人支出,王先生没有对母亲尽到主要扶养义务,因此王先生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。 对此,李凤影律师与林晏生律师分别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据以论证说理:继子利用重症监护室唯一陪护人之便,掌控其母手机,在母亲临终前几天夜里多次大额转账,甚至在母亲死亡后几个小时携带手机离开,擅自操控支配涉案银行账户、理财及微信账户存款,在王先生明示其行为违法后仍不知悔改,一再侵犯王先生及其他继承人的财产利益;吴女士病重至死亡期间,王先生多次入院陪护照顾,死亡后事均由王先生一人承担,对妻子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,相反,继子小刘却以疫情为由很少进京探望母亲;王先生婚内薪资主要转给妻子储存并曾多次向继子转账,为家庭做出了应有的付出,由此主张王先生应当多分财产。
案件亮点
在妻子重症期间,被继子转移财产,安嘉律师李凤影与林晏生助力男方当事人追回财产,将重症期间被转移的财产作为遗产,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。
争议焦点
被继承人在住院抢救期间转至儿子的款项,应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