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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:分析家产案件的流程

  • 时间:2020-06-30
  • 作者:刘婉婷律师 李沙律师
  • 来源: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
导读

在现实生活中,如果兄弟之间需要分家的,一般要进行分家析产。对于房屋析产方面,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相关的事宜才可以进行析产。在本案中,刘律师以专业的方式协助当事人用最简便的方式完成了分家析产,让当事人提前完成分家析产事宜。

基本案情
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
原告:张某,男,汉族,1986年12月4日出生,汉族,住北京市
被告:薛某强,男,汉族,1975年10月15日出生,住北京市
委托诉讼代理人:刘婉婷,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律师
委托诉讼代理人:李沙,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律师
案情概述
本案在审查过程中,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位于北京市大兴区102室房屋、北京市大兴区601室房屋、北京市大兴区403室房屋归张某斌所有,薛某强协助张某斌办理上述3套房屋产权登记手续;
二、待北京市大兴区403室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,由张某斌出售该房屋,薛某强予以配合;待该房屋出售后,张某斌给付薛某强70.2万元补偿款;在该房屋出售之前,由薛某强居住;
三、薛某强在收到70.2元补偿款后7日内将本调解书第二项涉及的房屋腾空;
四、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纠纷;
五、案件受理费1150元,由张某斌负担(已交纳)。
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
判决结果
本案在审查过程中,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位于北京市大兴区102室房屋、北京市大兴区601室房屋、北京市大兴区403室房屋归张某斌所有,薛某强协助张某斌办理上述3套房屋产权登记手续;
二、待北京市大兴区403室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,由张某斌出售该房屋,薛某强予以配合;待该房屋出售后,张某斌给付薛某强70.2万元补偿款;在该房屋出售之前,由薛某强居住;
三、薛某强在收到70.2元补偿款后7日内将本调解书第二项涉及的房屋腾空;
四、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纠纷;
五、案件受理费1150元,由张某斌负担(已交纳)。
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
律师解析

分家析产纠纷在实践中相对比较复杂,通常有2种方式解决: 1、协商。需要聘请当地村委或者居委会,或者辈份高的长辈主持,最好是可以请律师参加。在起草完分家析产书后,需到公证处公证,再办理过户手续。 2、诉讼。一般这类案件都会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,原告向法院起诉,法院立案之后按照正常的调解、一审、二审程序进行审理,最后判决。 总的来说,法院在审理时主要有2个核心问题:房产的价值及房产的归属问题。 在房产的价值确认上,法官首先是问当事人各方的意见;其次,如果各方当事人实在无法统一意见的,法官也只能委托评估机构介入评估了;在房产的归属问题上,法官要考察目前房屋的产权状况和居住现状。 最后,在分割房产的诉讼案件中,执行问题是承办法官最头疼的问题之一,很多拿房子的人没有能力支付其他案件当事人房屋折价款。最常用的是:给各方当事人一个时间节点,让各方在该时间之前付一笔钱(一定比例的房款)到法院账户,能付出来的这一方,就更有机会拿房子。

本案结语

房产的变更、抵押问题因为涉及较为专业的法律问题,所以在进行相关交易的过程中,最好先咨询律师,如遇到阻碍,务必第一时间聘请律师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应对,切勿因为自己的小聪明,最后陷入被动之境。